素材来源:我们的东莞
继北、上、广、深宣布个人买卖二手房增值税附加税税费减半后,大湾区又一座城市迎来了二手房交易降税的好消息。
今日,@我们的东莞发布消息称,东莞税务部门确认从3月11日开始,东莞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可按两种方式征收:全额的2%或者差额的20%,具体哪一种可自行选择。
如果选择差额20%,那么需要提供原购价发票、装修发票等成本资料,如果不能提供(或不提供)将按照成交价的2%计算个税。(如果成交价低于系统评估价,将按照评估价的2%计税。)
此前,东莞二手房交易只能选择差额的20%计算个税。除非是卖家无法提供购房合同等凭证,且税务部门无法查询上次交易价格记录,才能按照转让价格×核定征收率2%计算个税。
这个降税,对于一些增值比较高的二手房交易而言,分分钟可以省下几十万的税费。
举个例子:
2005年,小明以50万购入东莞的一套商品住宅,算上装修、贷款利息等约10万元,那么该套房的成本约60万元。目前,该套房可以卖到220万元。(该套房并非小明唯一住宅,房产证满5年仍需缴纳个税。)
如果按原来差额20%计算个税:(220万-60万)*20%=32万元
但如果按照成交总额2%计算:220万*2%=4.4万元。
相当于省了32万-4.4万=27.6万元!省了86%的个税!
对于一些动辄差价几百万的别墅,省下来的税费更惊人。
当然,如果小明是近两年用200万购入的房子,增值不过20万。那么,选择差额20%计算个税,会比成交总额的2%要省4000元的税费。
所以,交易前要根据房屋增值情况,先算好哪种方式更省钱。
无论是个税还是增值税附加税,新的税费减免政策,对于交易双方而言,都能享受到一定的优惠。
虽然对于房价而言,减免的金额可能并不多,但是对于房地产市场,却可以起到一定的提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