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莞发布综合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作为制造业大市,东莞对制造业及创新的帮扶向来是超级给力。就在近日,东莞发布了《东莞市加快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企业的若干措施》,涉及研发奖励、贷款贴息、风险补偿、住房配给等多项利好为企业赋能,重点已经给大家划好,是时候来看看了。
加大支持创新 提高企业竞争实力
# 技术研发,奖励!
鼓励企业研发新产品,对“专精特新”企业研发生产的产品列入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出台的首台套(装备)、首版次(软件)、首批次(材料)目录的,分别一次性予以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
推进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商标品牌培育策划推广等工作,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专精特新”企业,资助不超过其获得专利授权所缴纳官方规定费用的50%。
# 制定标准,奖励!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参与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对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分别给予单项最高不超过100万元、30万元、15万元奖励。
对“专精特新”企业上榜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产品或服务标准,给予单项最高5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多奖励不超过5项,总额不超过25万元。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积极承办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分别最高资助10万元和5万元。
# 设备和人才,共享!对接!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对接东莞市科研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使用共享平台的仪器设备开展研发活动,对产生的服务费用给予补助。
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荐认定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中小企业技术示范平台,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服务。组织“专精特新”企业与大型企业、科研院所或高校对接研发所需科技人才和实验设备。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工业设计平台建设,对获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研究院)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
举办“创客东莞”大赛,遴选企业参加“创客广东”大赛,对入围“创客广东”大赛50强的直接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企业。
强化资本对接 提升企业发展速度
# 企业融资成本,降低!
全力落实省工信厅关于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贷款贴息政策,最高补贴贷款利息的50%,每年推荐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上报省工信厅,做到应享尽享。
将“专精特新”企业纳入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白名单”,在银行对“白名单”内企业发放贷款产生损失时,对银行进行风险补偿,风险补偿额度提升至单家企业5000万元。
引导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东莞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等6大银行推出“专精特新”企业专项贷款,对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最高授信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免抵押信用贷款授信额度不低于500万元。
引导市属国企、“专精特新”产业园所在镇街(园区)、行业龙头企业设立创业投资、科技产业投资基金,专注投资“专精特新”企业。学习借鉴“合肥模式”,设立总规模最高10亿元的“东莞专精特新股权投资基金”,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股权融资服务。
# 行业并购,贴息!
实行贷款利息贴息、中介费用补贴和兼并奖励,对产业并购过程中产生的贷款利息,按照企业实付利息的50%给予最高300万元贴息资助。
对兼并重组过程中发生的中介费用按照最高50%的比例予以补助或对企业按照兼并重组合同价格的0.5%予以奖励,每年最高资助200万元。
“专精特新”上市公司实施兼并重组的,给予企业自然人股东对比上年度在莞缴纳的资本利得个人所得税市级地方留成新增部分的80%标准奖励至个人,每人每年最高100万元。
# 企业上市,奖励!
深化与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以及香港联交所的合作,支持“专精特新”企业优先纳入市上市后备企业名单,开展“一对一”上市辅导服务,提供上市全周期服务。
对于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专精特新”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企业申请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且申请资料经正式受理的,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成功上市后,结合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最高给予600万元奖励。
完善人才保障 促进产业链融通发展
# 开拓海内外市场,扶持!
工信局每年组织“专精特新”企业对接省内外重点行业龙头企业不少于5次,促进产业链供需对接。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按全年实缴保险费最高50%且单家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的标准给予扶持。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成立销售公司,对其产品进行专业化销售,新成立销售公司且当年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按销售额的1%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 人才住房,分配!
对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一流大学培训资源,针对“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突出共性问题,举办“专精特新”企业家、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才专项培训。
每年组织校企人才对接、高校招聘、企业紧缺人才对接等活动不少于3次,为企业招才引智搭建直接对接平台。
将“专精特新”企业纳入共有产权住房定向分配范围,支持镇街(园区)将部分共有产权住房指标定向分配给“专精特新”企业,其中,对于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原则上分别定向分配不少于3个和2个共有产权房指标。
结合企业营业收入增长、规模等情况,给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骨干人员子女配置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生位指标;给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骨干人员子女配置入读民办中小学学费补助指标。
强化财政引导 营造浓厚发展氛围
# 企业融资成本,降低!
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程,每年安排不超过300万元经费,专项用于“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主动识别、择优推荐优质中小企业往“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实施认定奖励,对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国家“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
对每个“专精特新”产业园给予不少于2000万元资金扶持,其中,对每个“专精特新”产业园安排不高于200万元的启动建设资金,用于开展调研规划和宣传推广。
企业租用“专精特新”产业园的办公和生产场地,按照每月实际支付租金的50%且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补助给企业,补助期不超过三年。企业购买“专精特新”产业园的办公和生产场地的,按照不超过出售价格的10%且单个企业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补助给企业。
“专精特新”产业园引进市外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的,每引进一家,分别奖励产业园运营机构300万元、100万元。
《东莞市加快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企业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在培育、空间、创新、资本、产业链融通发展、人才支持、政府服务等方面提出了7项17条具体政策,为处于各发展阶段的“专精特新”企业赋能。
目前,东莞国家“小巨人”企业达到79家,排名全国地级市第五,2021年全市专精特新企业中208家规上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216.5亿元,同比增长18.2%,快于全市水平8个百分点。
《若干措施》中指出,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市级“专精特新”企业达到1000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达到600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200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达到10家以上。用三年左右时间,集中打造水乡功能区、滨海湾新区、石排镇等市级“专精特新”产业园,每个产业园为“专精特新”企业专供产业空间不少于300亩,引进“专精特新”企业不少于20家,培育上市企业5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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