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制度,保障农民合理居住权益,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5年9月16日正式启动《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此次修订旨在衔接即将于2025年11月3日到期的现行政策,并进一步优化宅基地建房审批、建设标准及监管机制。
现行《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自2020年11月实施以来,在规范农房建设、遏制违建乱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城乡融合发展深入推进,原有条款在“一户一宅”认定、建筑高度控制、联户建房管理等方面亟需完善。此次修订稿在延续政策连续性基础上,对申请条件、建设标准、审批流程及后续监管等作出细化调整。
据公告,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至9月25日。社会各界可通过电子邮件(mailto:dgzjjczjsk@dg.gov.cn)或邮寄方式(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下桥段283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科,邮编523112)提交意见建议。反馈时需注明“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修订意见建议”,单位意见应加盖公章,个人建议提倡实名并附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沟通。
东莞市住建局表示,将认真梳理汇总各方意见,充分吸纳合理建议,推动形成更科学、公平、可操作的农房管理政策体系,助力乡村振兴与人居环境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