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拿着“农村户口”的城市人或者已转城市户口的“农村人”,大家都有福啦!
近些年,许多在外学习和工作的一代年轻人,将户口迁出了农村,也有一部分仍然坚守农村的潜力价值,首先恭喜这部分预言家!现在农村发展深受国家重视,国家加大了对农村的扶持,农民们的生活越来越好!
01
新规出台:
农村房子属于私有财产,子女可继承!
首先要恭喜农村有房子的人,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里规定,子女不论是城市户口、农村户口都有继承权!新规出台:统统按照地随房走!
什么叫“地随房走”?
我们知道城市居民的住房拥有的是房产证,而农村居民拥有的是宅基地,国家严格要求宅基地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农民拿到宅基地之后,可以转让,但不能买卖。
根据“地随房走”原则,继承了房子就“变相”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只要你继承了房屋,也就“变相”继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当然和真实的继承还是有很大差别的,因为并非真的继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只是依托房子才暂时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这种使用权只是暂时的,并且使用权也不能继承给下一代。
02
房子是私人财产,没有资格继承农村宅基地
由上我们了解到,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并不属于私人财产,是没办法继承的,并且它根据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能在家族成员之间继承,这也就意味着城市户口的子女即使继承了房子,也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有人可能担忧,我只继承了房子,但是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不是就意味着虽然房子名义上是我的,拆迁补偿却没有我的份?关于这一块,确实有区别!
第一种情况:子女是农业户口,在没有分户的前提下,属于第一位继承。
第二种情况:子女与父母已经分户,无论是农村户口、城市户口,在没有父母的遗嘱时,继承的权利是一样的。
第三种情况:父母只有一个孩子或者多个孩子,都是城市户口,最终全由子女继承,多个孩子平分。
以上第二、三种情况中,如果涉及到拆迁的问题,城市户口的子女可以获得房子的拆迁补偿,而对于土地方面的补偿就没有了,拆迁赔偿都属于农业户口。
03
地随房走,
哪些情况下宅基地证能过户?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五条: 发生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①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②房屋坐落变更的;③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④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这6类材料:
①登记申请书;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③房屋所有权证书;④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⑤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⑥其他必要材料;
04
重要提醒
2020农民赶紧办理这两个证!
国家强调农村现代化,坚持不断深化,未来国家对农村的管理更加规范严格。土地确定权已经结束,为了未来考虑。农民赶紧把这两个证书给办理了,不然吃亏的是子女。为了子女的未来,赶紧把两个证办了,明年可能就办不了!
①“宅基地”证:农民拿到宅基地后,可以转让,但不能买卖,宅基地不仅是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证明,也是子女继承继承房屋所有权的证明,否则未来子女在继承房屋所有权是将面临不少麻烦。
②“土地经营权”证:新的土地承包法修改中,对土地经营权有明确说法,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户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流转出去,鲜明指出经营权也是有“用益物权”,也受法律保护,并且也可以用地抵押、贷款,这样农民也能够享受更多的福利。
以家庭为单位的土地经营模式有可能逐渐被淘汰,农村的土地没人耕种、走向荒地,在这个过程中,耕地有可能成为农村的一个重要盈利方式,拿到土地经营权才是农民自我权益保障的正确打开方式!
如果子女正在上大学或其他原因将户口迁出的话,更注重土地经营权的办理,保证子女户口迁出,获得农村耕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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