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志强
3月1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会议通过的《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指出,“地方土地出让收入增长过快,支出管理亟待加强。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土地出让和收支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和行政问责。自2012年起,应当将地方的土地收支情况向全国人大报告”。在我国的政治语境中,报告中的文字可谓意味深长。
土地财政引起如此关注,实在是因为土地财政的弊病已日益显现,有些弊病已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
弊病一:取之不公,与民争利。地方政府卖地,地从哪里来呢?如果仅仅是拍卖一些闲置用地或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何以能实现每年上万亿的收入?有些地方政府看中的是农民手上的耕地,从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利润空间最大。巧立名目征地,违反国家土地政策不说,还要压低对农民的补偿,个别地方何止是与民争利,简直是对农民的掠夺。近些年来,征地拆迁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弊病二:分之不均,扩大差距。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土地出让金收入全部归地方财政。2010年,近3万亿的土地财政收入中,东部沿海省份占三分之二强,中西部20来个省份约占三分之一。土地是国家所有,土地财政却是发达地区受益,个别沿海发达城市的土地财政已占正常财政收入的2倍以上。这种分配格局,进一步拉大了地区差距。要知道,2010年,中央给地方的全部转移支付资金是2.56万亿,欠发达地区从中分到的转移支付远不如发达地区从土地财政中得到的多。
弊病三:效益欠佳,重城轻乡。土地财政搞了很多“楼堂馆所”和“政绩工程”,有些地方的资金投向是与中央关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方针是背道而驰的。给城市花的钱太多,统筹城乡的钱花的太少。根据财政部已发布的数据,2009年土地财政的支出中,城市建设占了27.1%,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只占3.5%。
弊病四:侵占农地,威胁粮食。土地财政强烈地刺激城市扩张和侵占农地。近些年来,到底损失了多少优质耕地,6000万失地农民是最有发言权的。粮食尚未减产,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大量使用化肥,地力退化问题已日益严峻,粮食安全的压力日益加大。
弊病五:透支未来,危及经济。说到底,一些地方的土地财政是把祖宗和子孙的固定资产换成本届政府能花的钞票。土地使用权或卖或抵押,最终兜底的是银行。搭着土地财政这趟车,地方政府的各类融资平台已有3800多家,2009年末,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接近11万亿,相当于同期地方本级财政收入的3倍,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已近在眼前。
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已成庞然大物,任其发展或休克治疗,都将殃及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稳定。必须使其软着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本文原发表于2011年3月15日《中国国土资源报》“大地时评”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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