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开展“三旧”改造地块数据库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2021年8月12日起,将暂停受理新增入库地块申报。
暂停受理不包括以下情况:
1、计划上报纳入2021年成效数据的地块;
2.、已纳入镇村工业园三年行动计划“工改工”项目改造的地块;
3、已向市局上报更新单元划定方案的项目地块;
4、经市政府同意纳入“头雁计划”的项目地块。
对于为何暂停,通知表示,近期省厅抽查发现部分地市存在改造成效面积占数据库的比例较低、数据库与省数据库数据不一致、“三旧”改造地块改造动态标注不清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三旧”改造地块数据库管理,须加强“三旧”改造地块数据库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开展“三旧”改造标图建库数据库梳理标注工作。
各镇街(园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须对辖区范围内“三旧”改造标图建库数据库进行清理,根据改造地块当前实际情况填写《“三旧”改造标图建库数据库梳理标注成果表》,其中“情况说明”(QKSM)填写内容包括:已完成、正在实施、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符合土规、城规)、十四五期间难以实施改造、其他等5种类型。
同时,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信息中心将转发最新的省级“三旧”改造标图建库数据库及2018年“三旧”改造标图建库数据库,各镇街(园区)将省级下发的数据库与本地数据库进行比对,对差异数据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填写《“三旧”改造标图建库数据库比对不一致情况说明表》。
就在东莞暂停受理城市更新新增入库地块申报之际,还有一个更加重磅的关于城市更新政策出来了。
8月10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指出各地推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出现继续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的倾向,有些地方出现随意拆除老建筑、征迁居民、砍伐老树、变相抬高房价、提高生活成本,产生新的城市问题。
直指城市更新中出现的“弊病”。
为此,通知对城市更新提出“三控四保”。
东城火炼树(图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一控大规模拆除。
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违法建筑和被鉴定为危房除外)。
具体指标:原则上老城区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
二控大规模增建。
不大规模新增建设规模,不突破老城区原有密度强度,不增加资源环境承载压力(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外)。
具体指标:严格控制老城区改扩建、新建建筑规模和建设强度,原则上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建比不宜大于2。
三控大规模搬迁。
不大规模、强制性搬迁居民,改变社会人口结构,割断人、地和文化的关系。要尊重居民安置意愿,鼓励以就地安置为主,改善居住条件,保持邻里关系和社会结构。
具体指标: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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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
不大规模、短时间拆迁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鼓励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做好中低价位、中小户型长期租赁住房建设。
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二保既有建筑。
不随意拆除、迁移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不脱管失修、修而不用、随意闲置。
三保持老城格局尺度。
不破坏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不随意拉直拓宽道路,禁止修大马路、建大广场。
鼓励采用绣花功夫,对旧居住区、旧厂区、旧商业区等进行修补、织补式更新,合理控制建筑高度,最大限度保留老城区具有特色的空间格局和肌理。
四保城市特色风貌。
不破坏地形地貌,不伐移老树和有地方特征的现有树木,不挖山填湖,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不随意改建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不随意改老地名,杜绝“贪大、媚洋、求怪”乱象,严禁建筑抄袭、模仿、山寨行为。
鼓励采用当地建筑材料和形式,建设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的城市建筑,加强城市生态修复,留白增绿,保留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
这份通知尽管在意见征求阶段,但对城市更新做了无比详实的具体指导。
城市更新不是大拆大建,推倒重来,更不是简单的房地产开发,拆掉旧房子老房子,盖高楼大厦,建豪华商场,而是涉及人文、产业、情理等等系统工程,吃透了这份通知,城市更新才会鲜活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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